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02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华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6年2月6日华昌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做出如下三项决议:(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定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2)决定于2006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3月15日,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现行公司法,回答以下问题:(1)股东会会议做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2)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3)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甲、乙、丙、丁均为非国有企业。2002年2月,甲、乙、丙、丁共同出资依法设立华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昌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2006年2月6日华昌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做出如下三项决议:
(1)更换公司两名监事。一是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定企业代表王某;二是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
(2)决定于2006年4月发行公司债券800万元,用于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
(3)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批准了公司董事会提出的从公司2100万元公积金中提取500万元转为公司资本的方案。
3月15日,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
要求:根据以上事实和现行公司法,回答以下问题:
(1)股东会会议做出更换两名监事的决议是否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2)股东会会议批准公司公积金转为资本方案的决议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3)华昌公司总经理用公司资产为其亲属提供债务担保的行为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为什么?
题目解答
答案
(1)股东会会议做出由乙企业代表陈某代替丁企业代表王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而做出由公司职工代表李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徐某出任公司监事的决议不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中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2)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公司可将公积金的一部分转为公司资本,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3)不符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其他个人(亲属)债务提供担保。
解析
考查要点:
-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的产生方式(区分股东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的产生途径);
- 公积金转为资本的法定条件(股东大会决议程序与法定公积金保留比例);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禁止以公司资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解题核心思路:
- 监事更换:明确股东会仅能更换股东代表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选举产生;
- 公积金转资本:验证股东大会决议程序是否合法,以及转资本后法定公积金是否符合最低比例要求;
- 资产担保:判断行为是否违反董事、经理的忠实义务。
第(1)题
关键点:
- 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
- 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结论:
- 更换乙企业代表陈某的决议合法;
- 更换职工代表徐某的决议违法。
第(2)题
关键点:
- 股东大会决议程序: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法定公积金保留比例:转为资本后,法定公积金不得少于转资前注册资本的25%。
计算验证:
原注册资本6000万元,法定公积金转资本后需保留:
$6000 \times 25\% = 1500 \text{万元}$
转出500万元后剩余法定公积金为:
$2100 - 500 = 1600 \text{万元} > 1500 \text{万元}$
结论:决议合法。
第(3)题
关键点:
- 忠实义务要求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同意。
结论:总经理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