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A.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B. 经济特区的地方规章C.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是( )。
A.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B. 经济特区的地方规章
C.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
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
题目解答
答案
D. 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相关知识。解题思路是明确我国正式法律渊源的具体种类,然后逐一分析各个选项是否属于正式法律渊源。
我国正式法律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法、规章等。
- 选项A: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所以选项A不符合题意。
- 选项B:经济特区的地方规章是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所以选项B不符合题意。
- 选项C: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其法律制度有自身的特点,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普通法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所以选项C不符合题意。
- 选项D: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案例是对典型案例的发布和指导,它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不属于我国正式法律渊源。虽然指导案例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但它不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所以选项D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