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导致评审意见无效,且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重新评审情形。那么对于该项目,合适的处理方式是( )A. 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B.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C. 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D. 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
某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导致评审意见无效,且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重新评审情形。那么对于该项目,合适的处理方式是( )
A. 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B. 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C. 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D. 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
题目解答
答案
C. 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解析
本题考查政府采购项目中评审专家未按规定评审的处理方式相关知识。解题思路是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分析在评审专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进行独立评审,导致评审意见无效且有重新评审情形时,应采取的合适处理措施。
- 对于选项A,虽然评审专家未按规定评审有过错,但题干重点强调的是评审意见无效且有重新评审情形,此时首要的是解决评审问题,而不是直接让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选项不符合要求。
- 选项B,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是一个较为复杂且成本较高的方式,在有重新评审的可能时,不需要直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所以B选项不合适。
- 选项C,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当出现评审意见无效且有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重新评审情形时,合适的做法就是重新评审或者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该选项符合规定。
- 选项D,顺延第二名为中标供应商这种做法缺乏依据,因为评审意见无效,不能简单地顺延第二名,所以D选项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