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将在普查中发现并经专家论证认为具有保护价值且存在损毁危 险的建(构)筑物确定为A. 预先保护对象B. 临时保护对象C. 危险保护对象D. 抢救保护对象
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将在普查中发现并经专家论证认为具有保护价值且存在损毁危 险的建(构)筑物确定为
A. 预先保护对象
B. 临时保护对象
C. 危险保护对象
D. 抢救保护对象
题目解答
答案
A. 预先保护对象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关于不可移动文物临时保护措施的理解。关键点在于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在普查中发现具有保护价值且存在损毁危险的建(构)筑物时,可采取的保护措施类型。需要区分不同保护对象的定义,重点抓住“普查中发现”“专家论证认为有保护价值”“存在损毁危险”等关键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在普查中发现具有保护价值但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物,可以采取预先保护措施。具体来说:
- 普查发现:县级人民政府通过普查识别潜在保护对象。
- 专家论证:需经专业评估确认其保护价值。
- 损毁危险:建(构)筑物存在进一步破坏风险,需及时干预。
- 预先保护:通过“预先保护对象”这一措施,确保在未正式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前,避免人为破坏或自然损毁。
选项分析:
- A. 预先保护对象:符合法律规定,县级政府有权直接确定。
- B、C、D选项不符合法律中明确的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