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A. 正确B. 错误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 ( )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公、检、法三机关职责关系的理解,特别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确切含义。
解题核心:需明确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协同办案)、互相制约(监督制衡)三者的关系,以及这些机制如何确保法律准确执行。关键点在于判断题目描述是否符合法律条文的表述。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条明确规定:
- 分工负责: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负责提起公诉,法院负责审判。
- 互相配合:三机关通过案件移送、证据共享等方式推进诉讼进程。
- 互相制约:例如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合法性监督,法院对检察院公诉的审查,检察院对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
题目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表述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且最终目的是“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因此判断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