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67、[1分]学生所修读课程的总学分累计未超过应-|||-修读总学分()个学分的,免收所超学分的学费。 ()-|||-bigcirc A.4-|||-bigcirc B.5-|||-bigcirc C.6-|||-bigcirc D.3

题目解答
答案
学生每学年初选定修读课程后,学校应给学生不少于2周的试修时间,学生因各种原因在试修期间自行退选课程,免收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就学时间在课程课时一半以内的,免收退选课程50%的学费超过一半的,全额收取退选课程的学分学费。
学生休学期间,不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九条 凡在校注册学生均按规定标准收取专业学费。
学生休学期间,不收取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
第九条 凡在校注册学生均按规定标准收取专业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