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我国,通过供精、供卵进行辅助生殖而获得后代不具有的权利和义务()A. 继承权B. 受教育权C. 赡养进行辅助生殖父母的义务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E. 在父母离异时孩子的被抚养权
在我国,通过供精、供卵进行辅助生殖而获得后代不具有的权利和义务()
A. 继承权
B. 受教育权
C. 赡养进行辅助生殖父母的义务
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
E. 在父母离异时孩子的被抚养权
题目解答
答案
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
解析
本题考查对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律问题的理解,核心在于明确通过供精、供卵等方式获得的后代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与义务范围。关键点在于区分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与生物学遗传关系,以及相关法律对隐私权的保护规定。
破题关键:
- 法律拟制亲子关系:辅助生殖后代与自然生育后代享有同等法律地位,包括继承权、赡养义务等。
- 隐私权保护:供精、供卵的捐赠者通常为匿名,法律不强制要求披露其身份信息,因此后代无法主张“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
法律依据与权利分析
- 继承权与赡养义务(选项A、C):
根据《民法典》,辅助生殖后代与父母的法律关系等同于自然生育,因此享有继承权并需履行赡养义务。 - 受教育权与被抚养权(选项B、E):
这些权利基于公民基本人权,与生育方式无关,自然成立。 -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选项D):
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捐赠者信息需保密,且法律未规定后代有权知晓捐赠者身份,因此该权利不成立。
结论
D选项因涉及捐赠者隐私权而被排除,其他权利均通过法律拟制关系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