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袁梦倩 ①大数据正在打造一种全新的公共服务与商业环境,推动人类数字化生活。合理利用和分析大数据,可以使政府机构提高政府效能;企业也可以借助大数据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并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然而,几乎所有的技术变革都是双刃剑。无所不在的数字摄取工具、精准的地理定位系统、云存储和云计算等又将人们拖入一个难以遁形的透明时空之中。随着人们对社交网络和智能电子设备的依赖日益增强,其行为、语言、地理位置甚至身体、心理特征等信息都可以便捷地被记录。一言以蔽之,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个人日常生活的痕迹。 ②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收集、挖掘技术渗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信息主体失去对个人信息的有效控制。在大数据的运作机制中,我们往往陷入这样一种尴尬的状态,“我们不知道自己被追踪,我们不知道数据来源和出处,除非引起了问题我们对此不在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控制机制,类似于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提出的“超级圆形监狱”。 ③这种“超级圆形监狱”超越了时空与实体的限制,且数据控制者并非以强迫者的姿态出现,甚至数据主体关于个人信息资料的填写都是出于自愿或理所当然的态度;数据控制者往往不需要经过数据主体的授权,而直接收集和分析我们的个人信息。最常见的情况是,根据我们的网络搜索历史和过往的消费记录,向我们推送个性化的广告产品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隐私作为资产不断地被各种商业机构交换。并且,即使是数据控制者获取数据主体同意授权的机制,其实也在以一种更隐蔽的方式操控我们的隐私。然而,如果我们放弃使用网络服务,虽然避免了被大数据记忆和挖掘我们的信息,却又令我们陷入一种“信息隐民”的尴尬之中,并且在这样一种数字化生存的社会情境中,还会进一步加深自己作为“信息贫民”与“信息富民”的数字鸿沟。可以说,从我们获取网络服务的那一刻起,我们已经被自动化地缝合进一种不平等地交换个人信息的机制里,无意识地参与维持并再生产现有的不平等的信息权力分配,这正是大数据时代这一“超级圆形监狱”的权力运作机制。 ④2014年5月13日,注定是一个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史册的日子。这一天,欧盟法院以欧洲最高审级司法权威部门的地位,最终通过判例确立了“被遗忘权”的个人权利,该判例使得“被遗忘权”得以成为一项在司法实务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事权利。 ⑤“被遗忘权”的存在,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性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 ⑥首先,“被遗忘权”不是主体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更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边界的权利,进一步地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也就是说,与纯粹的“隐私权”的权能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信息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 ⑦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超级圆形监狱”之中。正如舍恩伯格所言,“没有了某种形式的遗忘,原谅则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完整的数字化记忆损害了我们判断和及时行动的能力;它拒绝人类进化、发展和学习的机会,使得我们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让人不安的选择之间:选择永久的过去,还是被忽视的现在”。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有能力从过去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记忆所束缚。 ⑧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的新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身体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这严重影响人的本质属性,丧失人的主体地位,是一种技术异化,即人在利用大数据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在数据主体手中,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建构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目的偏见。因此,在这种特殊的脉络下,适度的、合理的遗忘,可以视为是抵抗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力量。 ⑨总之,大数据时代需要一个全新的机制来保护个人隐私,这需要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相较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立法不可避免地滞后于科技发展的步伐。尽管“被遗忘权”存在与其他权利和价值的冲突、概念模糊、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断、可操作性不强问题,但它提供了一种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保护个人隐私基本权利的范式,因此有待进一步在实践中摸索和发展。(有删节)(1)第⑤段,加点词语“反转”在文中指的是 ____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____ A.文章以数字化记忆带来的威胁为立论的事实基础,论证了人被数据控制的危险。B.通过讨论大数据对隐私以及主体身份等的影响,文章把论证推向深入。C.与重视个人权利的写作动机有关,文章着重论述了大数据对个人权利的影响。D.文章通过分析数字化的记忆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我们的认同问题做出了全新论证。(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____ A.大数据时代的个人留在网上的信息太多,如果没有主动权就难以保护隐私。B.退忘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修复和更新机制,是我们面对现实和想象未来的基础。C.技术有支配和压抑人的力量,这不仅影响个人隐私安全,而且影响整个社会。D.大数据的分类系统不是中立的,这将影响数据的客观呈现,使用时应有所辨析。(4)第⑦段中所引舍恩伯格的话能否有效论证该段划线句所表达的观点?(5)概述文章的行文思路。
阅读下文,完成问题。
“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
袁梦倩
①大数据正在打造一种全新的公共服务与商业环境,推动人类数字化生活。合理利用和分析大数据,可以使政府机构提高政府效能;企业也可以借助大数据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并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然而,几乎所有的技术变革都是双刃剑。无所不在的数字摄取工具、精准的地理定位系统、云存储和云计算等又将人们拖入一个难以遁形的透明时空之中。随着人们对社交网络和智能电子设备的依赖日益增强,其行为、语言、地理位置甚至身体、心理特征等信息都可以便捷地被记录。一言以蔽之,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个人日常生活的痕迹。
②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收集、挖掘技术渗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信息主体失去对个人信息的有效控制。在大数据的运作机制中,我们往往陷入这样一种尴尬的状态,“我们不知道自己被追踪,我们不知道数据来源和出处,除非引起了问题我们对此不在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控制机制,类似于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提出的“超级圆形监狱”。
③这种“超级圆形监狱”超越了时空与实体的限制,且数据控制者并非以强迫者的姿态出现,甚至数据主体关于个人信息资料的填写都是出于自愿或理所当然的态度;数据控制者往往不需要经过数据主体的授权,而直接收集和分析我们的个人信息。最常见的情况是,根据我们的网络搜索历史和过往的消费记录,向我们推送个性化的广告产品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隐私作为资产不断地被各种商业机构交换。并且,即使是数据控制者获取数据主体同意授权的机制,其实也在以一种更隐蔽的方式操控我们的隐私。然而,如果我们放弃使用网络服务,虽然避免了被大数据记忆和挖掘我们的信息,却又令我们陷入一种“信息隐民”的尴尬之中,并且在这样一种数字化生存的社会情境中,还会进一步加深自己作为“信息贫民”与“信息富民”的数字鸿沟。可以说,从我们获取网络服务的那一刻起,我们已经被自动化地缝合进一种不平等地交换个人信息的机制里,无意识地参与维持并再生产现有的不平等的信息权力分配,这正是大数据时代这一“超级圆形监狱”的权力运作机制。
④2014年5月13日,注定是一个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史册的日子。这一天,欧盟法院以欧洲最高审级司法权威部门的地位,最终通过判例确立了“被遗忘权”的个人权利,该判例使得“被遗忘权”得以成为一项在司法实务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事权利。
⑤“被遗忘权”的存在,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性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
⑥首先,“被遗忘权”不是主体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更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边界的权利,进一步地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也就是说,与纯粹的“隐私权”的权能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信息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
⑦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超级圆形监狱”之中。正如舍恩伯格所言,“没有了某种形式的遗忘,原谅则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完整的数字化记忆损害了我们判断和及时行动的能力;它拒绝人类进化、发展和学习的机会,使得我们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让人不安的选择之间:选择永久的过去,还是被忽视的现在”。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有能力从过去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记忆所束缚。
⑧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的新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身体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这严重影响人的本质属性,丧失人的主体地位,是一种技术异化,即人在利用大数据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在数据主体手中,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建构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目的偏见。因此,在这种特殊的脉络下,适度的、合理的遗忘,可以视为是抵抗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力量。
⑨总之,大数据时代需要一个全新的机制来保护个人隐私,这需要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相较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立法不可避免地滞后于科技发展的步伐。尽管“被遗忘权”存在与其他权利和价值的冲突、概念模糊、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断、可操作性不强问题,但它提供了一种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保护个人隐私基本权利的范式,因此有待进一步在实践中摸索和发展。
(有删节)
(1)第⑤段,加点词语“反转”在文中指的是 ____ 。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____
A.文章以数字化记忆带来的威胁为立论的事实基础,论证了人被数据控制的危险。
B.通过讨论大数据对隐私以及主体身份等的影响,文章把论证推向深入。
C.与重视个人权利的写作动机有关,文章着重论述了大数据对个人权利的影响。
D.文章通过分析数字化的记忆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我们的认同问题做出了全新论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____
A.大数据时代的个人留在网上的信息太多,如果没有主动权就难以保护隐私。
B.退忘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修复和更新机制,是我们面对现实和想象未来的基础。
C.技术有支配和压抑人的力量,这不仅影响个人隐私安全,而且影响整个社会。
D.大数据的分类系统不是中立的,这将影响数据的客观呈现,使用时应有所辨析。
(4)第⑦段中所引舍恩伯格的话能否有效论证该段划线句所表达的观点?
(5)概述文章的行文思路。
“被遗忘权”之争:大数据时代的数字化记忆与隐私边界
袁梦倩
①大数据正在打造一种全新的公共服务与商业环境,推动人类数字化生活。合理利用和分析大数据,可以使政府机构提高政府效能;企业也可以借助大数据为消费者提供更为便利的服务并大幅度提高企业利润。然而,几乎所有的技术变革都是双刃剑。无所不在的数字摄取工具、精准的地理定位系统、云存储和云计算等又将人们拖入一个难以遁形的透明时空之中。随着人们对社交网络和智能电子设备的依赖日益增强,其行为、语言、地理位置甚至身体、心理特征等信息都可以便捷地被记录。一言以蔽之,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个人日常生活的痕迹。
②大数据时代的数据收集、挖掘技术渗入到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使得信息主体失去对个人信息的有效控制。在大数据的运作机制中,我们往往陷入这样一种尴尬的状态,“我们不知道自己被追踪,我们不知道数据来源和出处,除非引起了问题我们对此不在乎”。大数据时代的信息控制机制,类似于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提出的“超级圆形监狱”。
③这种“超级圆形监狱”超越了时空与实体的限制,且数据控制者并非以强迫者的姿态出现,甚至数据主体关于个人信息资料的填写都是出于自愿或理所当然的态度;数据控制者往往不需要经过数据主体的授权,而直接收集和分析我们的个人信息。最常见的情况是,根据我们的网络搜索历史和过往的消费记录,向我们推送个性化的广告产品或服务。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隐私作为资产不断地被各种商业机构交换。并且,即使是数据控制者获取数据主体同意授权的机制,其实也在以一种更隐蔽的方式操控我们的隐私。然而,如果我们放弃使用网络服务,虽然避免了被大数据记忆和挖掘我们的信息,却又令我们陷入一种“信息隐民”的尴尬之中,并且在这样一种数字化生存的社会情境中,还会进一步加深自己作为“信息贫民”与“信息富民”的数字鸿沟。可以说,从我们获取网络服务的那一刻起,我们已经被自动化地缝合进一种不平等地交换个人信息的机制里,无意识地参与维持并再生产现有的不平等的信息权力分配,这正是大数据时代这一“超级圆形监狱”的权力运作机制。
④2014年5月13日,注定是一个载入个人信息保护法史册的日子。这一天,欧盟法院以欧洲最高审级司法权威部门的地位,最终通过判例确立了“被遗忘权”的个人权利,该判例使得“被遗忘权”得以成为一项在司法实务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民事权利。
⑤“被遗忘权”的存在,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在大数据时代,数字化、廉价的存储器、易于提取、全球性覆盖作为数字化记忆发展的四大驱动力,改变了记忆的经济学,使得海量的数字化记忆不仅唾手可得,甚至比选择性删除所耗费的成本更低;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被遗忘权”的出现,意在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
⑥首先,“被遗忘权”不是主体消极地防御自己的隐私不受侵犯,更是主体能动地控制个人信息,并界定个人隐私边界的权利,进一步地说,是主体争取主动建构个人数字化记忆与遗忘的权利。也就是说,与纯粹的“隐私权”的权能不同,“被遗忘权”更是一项主动性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可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该项权利对网络上已经被公开的有关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是信息主体对自己的个人信息所享有的排除他人非法利用的权利。
⑦其次,在数据快速流转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如果在大数据时代不能“被遗忘”,那意味着人们容易被囚禁在数字化记忆的“超级圆形监狱”之中。正如舍恩伯格所言,“没有了某种形式的遗忘,原谅则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完整的数字化记忆损害了我们判断和及时行动的能力;它拒绝人类进化、发展和学习的机会,使得我们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让人不安的选择之间:选择永久的过去,还是被忽视的现在”。不论是个人的遗忘还是社会的遗忘,在某种程度上都是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让我们有能力从过去经验中吸取教训,面对现实,想象未来,而不仅仅被过去记忆所束缚。
⑧最后大数据技术加速了人的主体身份的被数据化,人成为数据的表征,个人生活的的新以数据的形式被记忆。大数据所建构的主体身份会导致一种危险,即“我是”与“我喜欢”变成了“你是”与“你将会喜欢”;大数据的力量可以利用信息去推动、劝服、影响甚至限制我们的认同。也就是说,不是主体想把身体塑造成什么样的人,而是客观的数据来显示主体是什么样的人;这严重影响人的本质属性,丧失人的主体地位,是一种技术异化,即人在利用大数据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技术过程和结果反而成为支配人、压抑人的力量。进一步说,数字化记忆与认同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权力不在数据主体手中,而是数据控制者选择和建构关于我们的数字化记忆,并塑造我们的认同。这种大数据的分类系统并不是客观中立的,而是指向特定目的偏见。因此,在这种特殊的脉络下,适度的、合理的遗忘,可以视为是抵抗这种数字化记忆霸权的力量。
⑨总之,大数据时代需要一个全新的机制来保护个人隐私,这需要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相较于互联网与大数据的发展,立法不可避免地滞后于科技发展的步伐。尽管“被遗忘权”存在与其他权利和价值的冲突、概念模糊、权利义务界定不清断、可操作性不强问题,但它提供了一种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保护个人隐私基本权利的范式,因此有待进一步在实践中摸索和发展。
(有删节)
(1)第⑤段,加点词语“反转”在文中指的是 ____ 。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____
A.文章以数字化记忆带来的威胁为立论的事实基础,论证了人被数据控制的危险。
B.通过讨论大数据对隐私以及主体身份等的影响,文章把论证推向深入。
C.与重视个人权利的写作动机有关,文章着重论述了大数据对个人权利的影响。
D.文章通过分析数字化的记忆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我们的认同问题做出了全新论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 ____
A.大数据时代的个人留在网上的信息太多,如果没有主动权就难以保护隐私。
B.退忘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修复和更新机制,是我们面对现实和想象未来的基础。
C.技术有支配和压抑人的力量,这不仅影响个人隐私安全,而且影响整个社会。
D.大数据的分类系统不是中立的,这将影响数据的客观呈现,使用时应有所辨析。
(4)第⑦段中所引舍恩伯格的话能否有效论证该段划线句所表达的观点?
(5)概述文章的行文思路。
题目解答
答案
(1)结合“记忆和遗忘的平衡反转,往事正像刺青一样刻在我们的数字肌肤上;遗忘变得困难,而记忆却成了常态”可知指的是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变得容易且成本低廉而遗忘却与之相反。
(2)D.“文章通过分析数字化记忆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我们的认同问题作出了全新论证”错,三个分论点都在探讨“遗忘权”的意义和作用。“认同问题”是最后一个,而不是全部。
故选D。
(3)B.“遗忘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修复和更新机制”错,原文第三段对应句子是“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选项中删除了“在某种程度上”,表述过于绝对。
故选B。
(4)在数据快速流转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表达的观点是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没有了某种形式的遗忘,原谅则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完整的数字化记忆损害了我们判断和及时行动的能力;它拒绝人类进化、发展和学习的机会,使得我们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让人不安的选择之间:选择永久的过去,还是被忽视的现在”重在论述无法遗忘所产生的的消极影响:损害了人类自身发展进化的能力。
(5)根据“随着人们对社交网络和智能电子设备的依赖日益增强,其行为、语言、地理位置甚至身体、心理特征等信息都可以便捷地被记录。一言以蔽之,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个人日常生活的痕迹”可知文章先概述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原因。
根据“‘被遗忘权’的存在,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可知然后论述“被遗忘权”的存在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所具有的三层重要意义,分别是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
根据“但它提供了一种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保护个人隐私基本权利的范式,因此有待进一步在实践中摸索和发展”可知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强调被遗忘权的存在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范式意义。
答案:
(1)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变得容易且成本低廉而遗忘却与之相反。
(2)D
(3)B
(4)划线句所表达的观点是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所引舍恩伯格的话重在论述无法遗忘所产生的的消极影响:损害了人类自身发展进化的能力。论述内容不能很好地关涉记忆与遗忘的平衡这一论题,故不能有效论证观点。能有效论证观点最多。
(5)文章先概述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原因(或:先概述“被遗忘权”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时代背景):超越了时空与实体的限制,使得信息主体失去对个人信息的有效控制;然后论述“被遗忘权”的存在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所具有的三层重要意义: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强调被遗忘权的存在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范式意义。
(2)D.“文章通过分析数字化记忆可能带来的问题,对我们的认同问题作出了全新论证”错,三个分论点都在探讨“遗忘权”的意义和作用。“认同问题”是最后一个,而不是全部。
故选D。
(3)B.“遗忘是个人和社会的一种修复和更新机制”错,原文第三段对应句子是“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一种个人及社会修复和更新的机制”,选项中删除了“在某种程度上”,表述过于绝对。
故选B。
(4)在数据快速流转难以被遗忘的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的意义表达的观点是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没有了某种形式的遗忘,原谅则成为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完整的数字化记忆损害了我们判断和及时行动的能力;它拒绝人类进化、发展和学习的机会,使得我们无助地徘徊在两个同样让人不安的选择之间:选择永久的过去,还是被忽视的现在”重在论述无法遗忘所产生的的消极影响:损害了人类自身发展进化的能力。
(5)根据“随着人们对社交网络和智能电子设备的依赖日益增强,其行为、语言、地理位置甚至身体、心理特征等信息都可以便捷地被记录。一言以蔽之,互联网上到处印刻着个人日常生活的痕迹”可知文章先概述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原因。
根据“‘被遗忘权’的存在,对于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巨大的现实意义”可知然后论述“被遗忘权”的存在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所具有的三层重要意义,分别是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
根据“但它提供了一种在新的媒介环境中保护个人隐私基本权利的范式,因此有待进一步在实践中摸索和发展”可知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强调被遗忘权的存在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范式意义。
答案:
(1)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变得容易且成本低廉而遗忘却与之相反。
(2)D
(3)B
(4)划线句所表达的观点是被遗忘权对调和人类记忆与遗忘的平衡具有重要意义,所引舍恩伯格的话重在论述无法遗忘所产生的的消极影响:损害了人类自身发展进化的能力。论述内容不能很好地关涉记忆与遗忘的平衡这一论题,故不能有效论证观点。能有效论证观点最多。
(5)文章先概述大数据时代“被遗忘权”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原因(或:先概述“被遗忘权”应该引起人们重视的时代背景):超越了时空与实体的限制,使得信息主体失去对个人信息的有效控制;然后论述“被遗忘权”的存在对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所具有的三层重要意义:改变数据主体难以“被遗忘”的格局,赋予信息主体对信息进行自决控制的权利,并且有着更深的调节、修复大数据时代数字化记忆伦理的社会意涵;最后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政府建立新的法律法规来加以限制,强调被遗忘权的存在在新媒介环境中的范式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