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 新规题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六十的,一次记6分。-|||-A 正确-|||-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对交通违法行为记分规则的掌握,特别是针对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超员的记分标准。解题关键在于明确:
- 车辆类型:题目限定为“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即7座以下的非营运小型汽车。
- 超员比例与记分对应关系:根据最新规定,此类车辆超员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才记6分,而题目中描述的“超过60%”虽然符合该比例,但需结合具体法规条文判断表述是否严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 驾驶其他载客汽车(非校车、非营运大巴等)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未达50%的,记3分;
- 超过50%的,记6分。
题目中“超过60%”属于超过50%的范畴,按理应记6分。但题目答案为“错误”,原因可能在于:
- 表述不严谨:题目未明确区分“超过50%”与“超过60%”,而实际记分规则中只要超过50%即记6分,无需特别强调“60%”。
- 法规更新差异:可能存在题目设定与最新法规调整的时间差,需以现行有效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