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公司以"沟通能力不佳,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A. 对B. 错
【判断题】公司以"沟通能力不佳,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B. 错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条件,特别是“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解除事由的适用限制。
解题核心思路:
- 明确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满足特定条件。
- 关键限制条件:
- 试用期限制:仅能在试用期内适用。
- 录用条件明确性:录用条件需在招聘时向劳动者明示。
- 解除时机:必须在试用期内作出解除决定。
- 题目陷阱:题目未明确是否处于试用期,且“沟通能力”是否属于明确的录用条件存疑,因此解除行为可能违法。
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用人单位可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 试用期合法约定:劳动合同中需明确试用期期限,且符合法定最长期限。
- 录用条件已明示:用人单位需在招聘时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且条件需合法、合理。
- 解除在试用期内:解除通知必须在试用期内送达劳动者。
题目关键点分析
- 试用期未明确:题目未说明解除行为是否发生在试用期内。若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无权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 录用条件不明确:若“沟通能力”未在招聘时明确列为录用条件,或未通过客观方式(如面试、笔试)评估,则无法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条件。
- 程序合法性:用人单位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解除行为构成违法。
结论
题目中未明确试用期状态,且“沟通能力”可能未被明示为录用条件,因此解除行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非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