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和教师申诉。()A. 对B. 错
教师可以采用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有行政复议和教师申诉。()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A. 对
解析
本题考查对教师行政救济途径的理解。关键点在于明确行政救济的定义及法律规定的具体途径。行政救济通常指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申诉或复议解决问题,而非司法途径。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相关规定,判断“行政复议”和“教师申诉”是否属于主要救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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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济的定义
行政救济是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时,通过行政系统内部的申诉、复议等方式寻求权利救济的途径。 -
教师申诉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教师对学校或教育机构的处理决定不服,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属于法定的行政救济途径。 -
行政复议的适用性
行政复议是针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撤销教师资格)的救济方式,教师作为行政相对人,可依法申请复议,属于通用的行政救济途径。 -
排除干扰项
行政诉讼属于司法救济,不属于行政救济范畴,因此题目中“主要”途径的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