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市市场监管局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认为张某涉嫌犯罪,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中收集到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A. 正确B. 错误
某市市场监管局在办理一起案件过程中,认为张某涉嫌犯罪,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对于市场监管局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中收集到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中证据衔接的相关法律规定,重点在于区分不同类型的证据在不同程序中的适用性。
解题核心思路:明确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实物证据在行政执法与刑事诉讼中的连续性效力,而言词证据需重新收集。关键在于判断题干中列举的证据类型是否属于可直接衔接的范围。
破题关键点: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明确行政机关收集的实物证据可直接用于刑事诉讼。
- 证据类型区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可直接使用;言词证据需重新取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和查办案件过程中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 物证、书证、视听资料属于实物证据,具有客观性,且形成过程符合法定程序,因此可以直接作为刑事诉讼的证据。
- 言词证据(如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需在刑事诉讼中由侦查机关依法重新收集,以确保合法性。
本题中,市场监管局收集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符合上述规定,因此可以直接使用,答案为A. 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