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将下列表面粗糙度的要求标注在图5-1上。(1)用去除材料方法获得表面a和b,要求Ra上限值[1]为1.6μm。(2)用任何方法加工表面φd1和φd2圆柱面,要求Rz上限值为6.3μm,下限值为3.2μm。(3)用去除材料方法加工其余表面,要求Ra上限值为12.5μm。图5-1 题5图
将下列表面粗糙度的要求标注在图5-1上。
(1)用去除材料方法获得表面a和b,要求Ra上限值[1]为1.6μm。
(2)用任何方法加工表面φd1和φd2圆柱面,要求Rz上限值为6.3μm,下限值为3.2μm。
(3)用去除材料方法加工其余表面,要求Ra上限值为12.5μm。
图5-1 题5图
题目解答
答案
解:表面粗糙度的标注如图5-2所示。

图5-2 题5答案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表面粗糙度的标注方法,需根据不同表面的加工方法和粗糙度要求,结合机械制图中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数值的标注规则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题目要求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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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a和b(去除材料,Ra上限1.6μm):
- 去除材料的表面粗糙度符号为“▽”(基本符号加一短画)。
- Ra上限值标注为“Ra1.6”,需注在符号右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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φd1和φd2圆柱面(任何方法,Rz上下限6.3μm/3.2μm):
- 任何方法的表面粗糙度符号为“▽”(基本符号)。
- Rz上限用“U Rz 6.3”表示,下限用“L Rz 3.2”表示,需分别标注在符号两侧或同一侧(答案中并列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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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表面(去除材料,Ra上限12.5μm):
- 去除材料符号“▽”,Ra上限值“Ra12.5”,通常用带括号的“(Ra12.5)”标注在图纸右上角,表示“其余表面”。
答案图5-2的含义
- “U Rz 6.3 U Rz 6.3 L Rz 3.2 L Rz 3.2”:对应φd1和φd2圆柱面的Rz上下限要求,每个圆柱面标注“U Rz 6.3”(上限)和“L Rz 3.2”(下限),故重复两次。
- “I Ra 1.6”:对应表面a和b的Ra上限1.6μm(“I”可能为符号简化)。
- “/Ra 12.5 ()”:对应其余表面的Ra上限12.5μm,括号表示“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