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仲裁时效中断制度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有关部门”一般可以是:()。A.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B. 劳动行政部门C. 人民政府D. 人民调解组织
在仲裁时效中断制度中,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有关部门”一般可以是:()。
A.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 劳动行政部门
C. 人民政府
D. 人民调解组织
题目解答
答案
ABC
A.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 劳动行政部门
C. 人民政府
A.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B. 劳动行政部门
C. 人民政府
解析
本题考查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制度中“有关部门”的范围。关键在于理解《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规定的仲裁时效中断情形,即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中的“有关部门”具体指哪些机构。需结合法律条文和实践中的常见机构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属于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这里的“有关部门”通常包括以下机构:
A.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业内部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法定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属于“有关部门”,向其申请调解可中断时效。
B. 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负责监督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受理劳动者投诉,属于“有关部门”,向其反映问题可中断时效。
C.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作为行政机关,可通过信访或其他途径处理劳动争议,属于“有关部门”。
D. 人民调解组织
人民调解组织属于司法调解范畴,不属于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因此不属于“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