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20年2月上海某手表厂为纪念建厂30周年,特制纪念手表1000只,每只售价1万元,2020年2月18日的广告上宣称:纪念表镶有进口天然钻石。张某于2020年3月10日购得一只此表。2020年3月20日,张某将所购的手表送权威部门鉴定后证实,该表进口天然钻石实际为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00元,手表成本约500元。张某与厂方发生了纠纷,该纠纷可按( )A. 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B. 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C. 有效合同处理D. 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2020年2月上海某手表厂为纪念建厂30周年,特制纪念手表1000只,每只售价1万元,2020年2月18日的广告上宣称:纪念表镶有进口天然钻石。张某于2020年3月10日购得一只此表。2020年3月20日,张某将所购的手表送权威部门鉴定后证实,该表进口天然钻石实际为人造钻石,每粒价格为100元,手表成本约500元。张某与厂方发生了纠纷,该纠纷可按( )
A. 无效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B. 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C. 有效合同处理
D. 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重大误解
题目解答
答案
B. 可撤销合同处理,理由为欺诈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合同法中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的区分,重点在于识别欺诈行为与重大误解的法律适用条件。
解题核心思路:
- 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行为人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意思表示。
- 无效合同需满足“损害国家利益”等法定情形,而一般欺诈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范畴。
- 重大误解强调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重大错误认识,而本题中手表厂系故意虚假宣传,属于欺诈而非误解。
破题关键点:
- 广告中“进口天然钻石”与实际“人造钻石”的虚假宣传构成欺诈。
- 欺诈行为未涉及国家利益,因此合同应为可撤销而非无效。
法律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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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行为的认定:
- 手表厂在广告中明确承诺“镶有进口天然钻石”,但实际使用人造钻石。
- 人造钻石与天然钻石在材质、价值上存在显著差异,属于对合同核心内容的虚假陈述。
- 张某因虚假宣传产生购买意愿,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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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判断:
- 无效合同需满足《合同法》第52条规定的法定情形(如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等),本题未涉及此类情形。
- 可撤销合同中,受欺诈方(张某)有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请求撤销合同(本题中张某于3月20日发现,仍在撤销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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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其他选项:
- 重大误解(选项D)需双方对合同内容存在误解,而本题系手表厂单方欺诈,不符合条件。
- 有效合同(选项C)需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但欺诈行为已破坏合同的真实性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