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A. 半年B. 1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 )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A. 半年 B. 1年
题目解答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劳动能力复查鉴定时间限制的掌握。核心要点在于准确记忆或理解相关条款的具体规定。破题的关键在于明确条例中明确提到的“时间间隔”,需注意区分常见的“半年”与“1年”两个选项,避免混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 关键点解析:
- 时间限制:条例明确要求必须在首次鉴定结论作出“1年”后才能申请复查,而非更短的“半年”。
- 申请主体:不仅限于工伤职工本人,还包括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体现了多方权益保障。
- 实践意义:1年的间隔期确保了鉴定结论的稳定性,避免频繁复查影响工伤保险制度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