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75.《禁毒法》规定,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A. 工具B. 设备C. 资金D. 房产
375.《禁毒法》规定,对依法查获的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的用具,毒品违法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以及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应当收缴,依照规定处理。
A. 工具
B. 设备
C. 资金
D. 房产
题目解答
答案
ABC
A. 工具
B. 设备
C. 资金
A. 工具
B. 设备
C. 资金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禁毒法》中关于收缴物品范围的法律规定,重点在于理解哪些物品属于必须被收缴的范围。
解题核心:明确法律条文中“直接用于实施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本人所有的工具、设备、资金”等表述的含义,区分不同物品的法律性质。
关键点:吸毒工具、非法所得、直接作案工具属于必须收缴的范围,而与犯罪行为无直接关联的财产(如房产)通常不在收缴范围内。
法律依据:《禁毒法》规定,对查获的毒品、吸毒用具、非法所得及直接用于犯罪的本人所有物品,应当收缴。
选项分析:
- A.工具:属于直接用于毒品犯罪的作案工具(如制造、运输毒品的工具),符合收缴范围。
- B.设备:如制毒设备等,属于直接用于犯罪的物品,应被收缴。
- C.资金: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及收益属于赃款,需依法收缴。
- D.房产:房产通常为间接财产,与毒品犯罪无直接关联,不在收缴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