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我国,通过供精、供卵进行辅助生殖而获得的后代,不具有的的权利和义务是()A. 继承权B. 受教育权C. 赡养进行辅助生殖父母的义务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E. 在父母离异时孩子的被抚养权
在我国,通过供精、供卵进行辅助生殖而获得的后代,不具有的的权利和义务是()
A. 继承权
B. 受教育权
C. 赡养进行辅助生殖父母的义务
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
E. 在父母离异时孩子的被抚养权
题目解答
答案
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
解析
本题考查我国辅助生殖技术相关法律规范对后代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关键在于理解供精、供卵的匿名性原则与法律拟制亲子关系的关系。根据我国相关法规,通过辅助生殖出生的子女与自然子女享有同等权利和义务,但遗传学父母的姓名权因技术规范的保密要求而被排除。
法律依据与核心逻辑
- 法律拟制原则:辅助生殖中的委托夫妇被视为法律父母,子女享有与自然子女相同的权利(如继承权、受教育权、被抚养权)和义务(如赡养父母)。
- 供体匿名性原则:供精、供卵合同中约定供体信息保密,后代无法知悉遗传学父母的真实身份。
选项分析
- A. 继承权:法律子女身份保障继承权,排除。
- B. 受教育权:基本人权,所有儿童均享有,排除。
- C. 赡养父母义务:法律子女需赡养父母,排除。
- D. 知悉遗传父母姓名的权利:供体信息保密,无法实现,正确。
- E. 被抚养权:父母离异时子女抚养权受法律保护,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