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85.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 100 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 5 月 1 日寄出承诺信件,5 月 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 月 9 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 月 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 5 月 1 日B. 5 月 8 日C. 5 月 9 日D. 5 月 10 日
85. 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 100 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 5 月 1 日寄出承诺信件,5 月 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 月 9 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 5 月 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
A. 5 月 1 日
B. 5 月 8 日
C. 5 月 9 日
D. 5 月 10 日
题目解答
答案
B. 5 月 8 日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合同法》中关于承诺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需明确区分“通知到达时间”与“知悉时间”的区别。
解题核心:根据《合同法》第26条,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而非要约人知悉内容的时间。题目中乙企业通过信件作出承诺,属于需要通知的情形,因此应以信件到达甲商场的时间为准。
关键点:
- 到达生效原则:承诺的生效时间以通知实际到达要约人(甲商场)为准,与要约人是否及时知悉无关。
- 干扰信息排除:总经理5月9日知悉内容、5月10日电传确认均为后续行为,不影响承诺生效时间的判断。
根据《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
“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本题中,乙企业通过寄送信件的方式作出承诺,属于需要通知的情形。因此,承诺生效时间应为信件到达甲商场的时间,即5月8日。
关键步骤解析:
- 判断承诺形式:乙企业采用信件形式作出承诺,需通过通知方式生效。
- 确定到达时间:信件于5月8日到达甲商场,此时承诺生效。
- 排除干扰信息:总经理5月9日知悉内容、5月10日电传确认均为后续行为,不影响生效时间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