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部属高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学生宿舍分体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预算金额963万,项目公开招标并于3月27日开标,评标专家由从财政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4名评审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3月31日未中标供应商A提出质疑,采购人按时进行答复。中标供应商以疫情原因申请放弃中标,采购人接受了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申请,没有顺选第二中标候选人,宣布废标。随后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并于5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5月15日未中标供应商B提交质疑函,质疑中标供应商的“三角号”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投标无效。随后供应商B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1.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合法?
某部属高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学生宿舍分体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预算金额963万,项目公开招标并于3月27日开标,评标专家由从财政部专家库随机抽取的4名评审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3月31日未中标供应商A提出质疑,采购人按时进行答复。中标供应商以疫情原因申请放弃中标,采购人接受了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申请,没有顺选第二中标候选人,宣布废标。随后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并于5月9日发布中标结果,5月15日未中标供应商B提交质疑函,质疑中标供应商的“三角号”技术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应当投标无效。随后供应商B对采购人答复不满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评标委员会组成是否合法?
题目解答
答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四十七条,本项目预算金额963万元,未达1000万元,评标委员会可由5人组成。其中,4名评审专家占80%,符合“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要求。同时,项目不属于技术复杂或需法律专家的情形,故无需额外增加成员。综上,评标委员会由4名评审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符合法律规定,组成合法。
答案:评标委员会组成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