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A. 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B. 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C. 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D. 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侦查人员在杀人案件现场收集到一封信和一张字条,信的内容与案件无关,但根据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查出了犯罪分子。字条的内容也与案件无关,但根据笔迹鉴定找到了字条的书写人,从而发现了犯罪分子。对于本案中的信件和字条属于何种证据种类,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 信件是物证,字条是物证
B. 信件是物证,字条是书证
C. 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D. 信件是书证,字条是书证
题目解答
答案
C. 信件是书证,字条是物证
解析
关键知识点: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的书证与物证的区分。
- 书证: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
- 物证: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形态、物理属性等证明案件事实。
破题关键:
判断证据是通过“内容”还是“外部特征”发挥证明作用。
- 信件通过通信对方的姓名和地址(内容信息)查出犯罪分子,属于书证。
- 字条通过笔迹特征(外部特征)锁定书写人,属于物证。
信件的性质
- 内容作用:信件内容本身与案件无关,但通过信件中的姓名和地址(内容信息)找到犯罪分子。
- 结论:信件以内容中的信息发挥证明作用,属于书证。
字条的性质
- 特征作用:字条内容与案件无关,但通过笔迹特征(物理属性)鉴定书写人。
- 结论:字条以外部特征发挥证明作用,属于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