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于()在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A. 变更后7日内B. 变更后5日内C. 变更前5日内D. 变更前7日内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变更的,应当于()在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更新。
A. 变更后7日内
B. 变更后5日内
C. 变更前5日内
D. 变更前7日内
题目解答
答案
B. 变更后5日内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中具体条款的掌握情况,核心在于记忆信息变更后的更新时限要求。题目中的关键点是“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变更后的更新时间”,需要明确法规中规定的具体期限。
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当在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信息变更后5日内完成全国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更新。这一要求体现了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时效性要求,确保相关责任人信息始终处于最新状态,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联系和处理问题。
选项分析:
- A. 变更后7日内:虽然时间较短,但不符合法规明确规定的5日要求。
- B. 变更后5日内:正确选项,直接对应法规条款。
- C. 变更前5日内:逻辑错误,信息变更前无法确定新责任人。
- D. 变更前7日内:同理,变更前无法完成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