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A. 每年B. 每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 每年
B. 每两年
题目解答
答案
A. 每年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学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周期的规定的掌握情况。
解题核心:明确宪法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常规召开频率,以及临时召集的条件。
关键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这是常规性规定;而临时召集的情况需要满足特定条件(如常委会认为必要或代表提议)。题目直接考查常规周期,需准确记忆宪法条文。
常规召开周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常务委员会负责召集。这一规定确保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定期行使职权。
临时召集条件:虽然题目未直接涉及,但补充说明:若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有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临时召开会议。这体现了宪法对会议召开灵活性的安排。
选项分析:
- A. 每年:符合宪法规定,正确。
- B. 每两年:错误,混淆了其他类似机构(如某些地方人大)的会议周期,但不符合全国人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