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A. 行政法规B. 部门规章C. 地方政府D. 国务院
法律对违法行为未作出行政处罚规定,( )为实施法律,可以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拟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书面说明。
A. 行政法规
B. 部门规章
C. 地方政府
D. 国务院
题目解答
答案
A. 行政法规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设定权限的规定。核心要点在于明确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在补充设定行政处罚时的主体资格及程序要求。关键知识点是《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需注意行政法规在特定条件下可补充设定行政处罚,但需履行听证、论证等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
- 法律未规定行政处罚时,行政法规可补充设定,但需通过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 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无权在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的情况下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 国务院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其制定的行政法规属于可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规范性文件。
选项分析:
- A. 行政法规:符合法律规定,有权补充设定行政处罚。
- B、C、D选项均不符合补充设定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