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61.国务院有关部委制部规定的罚款数额可以超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A. 正确B. 错误
361.国务院有关部委制部规定的罚款数额可以超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B. 错误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部门规章制定权限的理解,特别是其罚款数额是否可以突破上位法(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核心思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部门规章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受到严格限制,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范围内进行具体化,不得超出上位法的限制。
破题关键:明确部门规章的从属性,即其内容必须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不能自行扩大处罚范围或提高罚款额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国务院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关键结论:
- 部门规章的罚款数额必须不超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若法律、行政法规已对某行为设定了罚款上限,部门规章不得突破该上限。
题目中“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的罚款数额可以超过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直接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答案为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