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多选题]河川县盛产荔枝,远近闻名。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B. “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C. “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应被宣告无效D. 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多选题]河川县盛产荔枝,远近闻名。该县成立了河川县荔枝协会,申请注册了“河川”商标,核定使用在荔枝商品上,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加入该荔枝协会的农户将有“河川”商标包装的荔枝批发给盛联超市销售。超市在销售该批荔枝时,在荔枝包装上还加贴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盛联”。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B. “河川”商标是证明商标
C. “河川”商标使用了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应被宣告无效
D. 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题目解答
答案
AD
A. “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D. 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A. “河川”商标是集体商标
D. 盛联超市的行为没有侵犯商标权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法中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区分、地名商标的合法性,以及商标使用中的合法行为判断。
解题核心思路:
- 集体商标与证明商标的识别:集体商标用于表明团体成员资格,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商品特定品质。需根据题干中“河川县荔枝协会”的性质及商标用途判断。
- 地名商标的合法性: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一般不得作为商标,但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可例外。
- 商标合理使用行为:销售者在已标注原商标的情况下加贴自有商标,属于合法行为,不构成侵权。
破题关键点:
- 集体商标的特征:由团体、协会注册,供成员使用,表明成员资格。
- 证明商标的特征:需明确标注商品特定属性(如原产地、质量标准)。
- 商标叠加使用规则:销售者加贴自有商标不构成侵权,前提是不破坏原商标标注。
选项A分析
集体商标的定义:集体商标由团体、协会等组织注册,供其成员使用,用于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
题干中“河川县荔枝协会”注册“河川”商标,并许可本协会成员使用,符合集体商标的特征。因此,选项A正确。
选项B分析
证明商标的定义:证明商标用于证明商品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等特定品质,需由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注册。
题干未提及“河川”商标用于证明荔枝的特定质量或标准,仅用于标识协会成员的商品,因此选项B错误。
选项C分析
地名商标的例外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但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可例外使用。
“河川”作为集体商标已合法注册,且未单独以地名误导公众,因此选项C错误。
选项D分析
商标合理使用规则:销售者在商品包装上加贴自有商标,若不破坏原商标标注且不引起混淆,属于合法行为。
盛联超市在已有“河川”商标的情况下加贴“盛联”商标,未侵犯商标权,因此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