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A. 解除劳动合同[1]B. 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C. 延长其工作时间D. 降低其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
A. 解除劳动合同[1]
B. 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 延长其工作时间
D. 降低其工资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解除劳动合同[1]
B. 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 延长其工作时间
D. 降低其工资
A. 解除劳动合同[1]
B. 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 延长其工作时间
D. 降低其工资
解析
本题考查女职工在特殊时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保护规定,核心在于理解相关法律对用人单位行为的限制。解题关键点在于:
- 《劳动合同法》第42条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
-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延长工作时间或降低工资。需注意四个选项均属于法律禁止行为。
选项分析
A. 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除严重过失等法定情形外)。
结论:此行为被明确禁止。
B. 安排第三级体力劳动
法律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结论:此行为违反保护规定。
C. 延长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同上法条,明确要求不得延长工作时间,保障女职工休息权益。
结论:此行为被禁止。
D. 降低工资
法律依据:同法条进一步规定,不得因三期降低女职工工资。
结论:此行为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