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 8、一个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Y: 正确N: 错误
(判断题) 8、一个周期内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 Y: 正确 N: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Y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中关于驾驶人记分管理规定的理解,特别是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后的法律后果。
解题核心思路:明确驾驶人记分满12分后必须履行的义务(参加学习和考试),以及拒不履行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强制措施。关键点在于判断“公告驾驶证停止使用”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记分满12分的处理程序: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通知其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考试。
- 拒不接受处理的后果: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这是法律赋予管理部门的强制措施,目的是督促驾驶人及时整改,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因此,题目描述的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答案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