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某市一幼儿园,常将一大盆很烫的粥放在过道边地上冷却,而这过道又是幼儿经常出入的地方。一次几个幼儿在此经过,其中两个孩子推推搡搡,结果一个孩子被人一推,一屁股坐在烫粥之中,发生大面积烫伤,幼儿的____权受到了侵犯。而本案中幼儿园明显是有过错的,幼儿园不应该把这样的粥盆放置于幼儿进出并能触及的走道旁。经过诉讼,法院判决幼儿园作出赔偿。
某市一幼儿园,常将一大盆很烫的粥放在过道边地上冷却,而这过道又是幼儿经常出入的地方。一次几个幼儿在此经过,其中两个孩子推推搡搡,结果一个孩子被人一推,一屁股坐在烫粥之中,发生大面积烫伤,幼儿的____权受到了侵犯。而本案中幼儿园明显是有过错的,幼儿园不应该把这样的粥盆放置于幼儿进出并能触及的走道旁。经过诉讼,法院判决幼儿园作出赔偿。
题目解答
答案
本题考察幼儿权利保护。幼儿园将烫粥置于幼儿可触及的过道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幼儿烫伤。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幼儿园侵犯了幼儿的健康权。生命权和人身自由权不适用本案例,故应填“健康”。
答案:健康
解析
本题主要考察幼儿权利保护的相关知识,核心是判断幼儿园的行为侵犯了幼儿的哪项权利。首先,题目中明确提到幼儿因坐在烫粥中导致“大面积烫伤”,这直接涉及身体机能的损伤。结合《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幼儿园作为教育机构,有义务保障幼儿在园内的安全,但其将烫粥放置于幼儿可触及的过道边,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直接导致幼儿身体受伤。接下来分析权利类型:生命权强调生命的存续,本题未涉及生命危险;人身自由权指身体活动不受非法限制,与烫伤无关;而健康权是指身体机能和生理机能的完整,烫伤属于对健康权的侵犯。因此,本案中侵犯的是幼儿的健康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