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A. 可以申请复议 B. 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 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 )
A. 可以申请复议B. 不得申请复议
C. 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 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题目解答
答案
B【解析】本题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受理的先后关系。对于行政纠纷的选择程序包括两种: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复议或者诉讼之间没有先后顺序。即可以先去复议,对于复议结果不服的在法定的期限内在去诉讼;或者直接去诉讼,不用去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B。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程序衔接规则,特别是“一事不二审”原则在两者中的体现。
核心思路: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均为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但二者存在程序上的排他性。
- 一旦选择其中一种途径并被受理,另一种途径即被法律排除。
- 关键点在于理解《行政复议法》第16条的规定:法院已受理诉讼的,不得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与逻辑分析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6条:
-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 法律设置此规则的目的在于避免同一行政争议同时进入复议和诉讼程序,确保司法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争议解决的效率。
选项辨析
- 选项B(不得申请复议):符合法律规定,正确。
- 选项A(可以申请复议):错误,与法律直接冲突。
- 选项C、D(需待特定条件后申请):错误,法律未规定此类例外情形,只要法院已受理诉讼,复议申请即被绝对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