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如果在校大学生(),则双方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应认定成立劳动关系。A. 以就业为目的入职用人单位B. 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C.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D. 每月收到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
如果在校大学生(),则双方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应认定成立劳动关系。
A. 以就业为目的入职用人单位
B. 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C.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
D. 每月收到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以就业为目的入职用人单位
B. 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C.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
D. 每月收到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
A. 以就业为目的入职用人单位
B. 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C.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
D. 每月收到用人单位的支付工资
解析
本题考查在校大学生劳动关系的认定条件,核心在于理解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律要件。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大学生通常不被视为劳动者,但若以就业为目的入职且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即从属性、有偿性),则应认定劳动关系成立。四个选项分别对应劳动关系的构成要素,需同时满足。
核心思路
劳动关系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
- 主体资格:劳动者以就业为目的入职;
- 从属性: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安排的劳动;
- 有偿性:获得劳动报酬。
选项分析
A. 以就业为目的入职用人单位
关键点:区分“勤工俭学”与“就业”。若以就业为目的,表明劳动者身份转换,符合劳动关系的主体要求。
B. 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
从属性的体现。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工作安排,形成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C.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劳动
从属性的进一步确认。劳动内容由用人单位安排,而非自主决定,强化了隶属性。
D. 每月收到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有偿性的直接体现。定期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特征。
结论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若在校大学生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用工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特征,应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