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我国的教育目的:教育必须(),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A.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B.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党服务C. 为党服务D.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法第五条规定了我国的教育目的:教育必须(),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A.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
B.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党服务
C. 为党服务
D.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题目解答
答案
A.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
解析
本题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中教育目的具体内容的掌握。核心思路是准确记忆法律条文的关键表述,明确教育的两个服务方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以及培养目标(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破题关键在于区分选项中“为党服务”与“为人民服务”的表述差异,以及“与生产劳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结合”的完整表述。
第一步:回忆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五条原文明确指出:“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步:分析选项
- 选项A:“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人民服务”完全符合原文表述。
- 选项B:“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为党服务”错误,原文强调“为人民服务”而非“为党服务”。
- 选项C和选项D均表述不完整,未体现“为人民服务”或“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双重目标。
第三步:排除干扰项
通过对比可知,只有选项A完整且准确地体现了教育法第五条的核心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