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含义。
题目解答
答案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控的因行政活动(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而形成或产生(引 发)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既包括在行政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上的 权利义务关系,也应包括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救济或监督关系。其中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而客体则是行政法律 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1)行政法律关系是受法律调整或约束的一种社会关系。(2)行政法律关系是因行政活动产生或引发的各种社会关系。(3)行政法律关系是一种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要求理解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构成要素及特征,重点在于掌握其核心内涵与外延。
解题思路:需明确行政法律关系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因行政活动产生,包含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并具备法律性、行政活动引发性、权利义务关系性等特征。
关键点:行政活动是关系产生的基础,行政法律规范是调整依据,权利义务关系是核心内容。
1. 行政法律关系的定义
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活动(包括权利活动和非权利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既包括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直接关系,也包括因行政活动引发的救济、监督关系。
2. 构成要素
(1)主体
参与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行政主体(如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和行政相对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客体
主体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物质财富、行为、智力成果等。
(3)内容
主体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体现为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 特征分析
- 法律性: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具有法律约束力。
- 行政活动引发性:因行政主体的管理活动直接或间接产生。
- 权利义务关系性:以特定权利义务为内容,体现行政法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