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6.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6分。
36.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6分。
题目解答
答案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或者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解析
步骤 1:理解问题背景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记分处理。
步骤 2:明确记分规则
根据管理办法,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6分。
步骤 3:确认记分标准
该记分标准适用于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况。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属于违法行为,需要进行记分处理。
步骤 2:明确记分规则
根据管理办法,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记6分。
步骤 3:确认记分标准
该记分标准适用于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且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