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A. 批评教育,责令改正B.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C. 追究刑事责任D.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且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 )。
A. 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B.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C. 追究刑事责任
D. 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题目解答
答案
B.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法律责任的适用情形,核心在于区分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罚的适用对象及条件。题目中涉及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未履行职责且情节严重,需明确对应的追责方式。关键点在于:
- 行政处分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
- 行政处罚针对外部违法主体;
- 刑事责任需达到犯罪程度。
选项分析
选项B(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 适用对象:国家工作人员(如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
- 适用情形:未履行职责且情节严重,属于内部失职行为。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给予行政处分。
排除其他选项
- 选项A(批评教育):仅适用于情节轻微的情形,与“情节严重”不符。
- 选项C(追究刑事责任):需行为构成犯罪(如玩忽职守罪),题目未明确达到犯罪程度。
- 选项D(行政处罚):针对外部违法主体,与国家工作人员的内部追责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