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等必要措施。A. 道歉或者罚款B. 更正或者删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主体有证据证明报刊、网络等媒体报道内容失实、侵害其名誉权的,有权请求该媒体及时采取()等必要措施。
A. 道歉或者罚款
B. 更正或者删除
题目解答
答案
B. 更正或者删除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名誉权保护的具体规定,特别是针对媒体报道失实情况下的权利救济措施。
解题核心:明确区分民事主体的请求权与行政处罚的界限。更正或删除是民事主体直接要求媒体采取的补救措施,而罚款属于行政或司法处罚,不属于民事主体的请求范围。
关键知识点:
- 民法典第1025条规定,民事主体有权要求媒体对失实报道采取更正或删除等必要措施。
-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需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依法实施,非民事主体可直接要求的内容。
选项分析:
-
选项A(道歉或罚款):
- 道歉是侵权行为后的常见补救措施,符合民法典中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的请求权。
-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需由行政机关或法院依据法律规定执行,而非民事主体直接要求媒体履行的义务。因此,选项A中的“罚款”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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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项B(更正或删除):
- 更正是对失实报道内容的修正,删除是停止传播不实信息,二者均属于直接针对侵权内容的必要措施。
- 根据民法典第1025条,民事主体有权要求媒体采取此类措施,因此选项B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