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秦朝时,民间的()已到一定规模,政府不得不制定法律予以规范。如睡虎地秦墓出土的法律规定,若父母皆为部族人,其子称“真”;父为部族人,母为秦人,子称“夏子”。A. 经济互惠B. 大杂居C. 族际通婚D. 小杂居
秦朝时,民间的()已到一定规模,政府不得不制定法律予以规范。如睡虎地秦墓出土的法律规定,若父母皆为部族人,其子称“真”;父为部族人,母为秦人,子称“夏子”。
A. 经济互惠
B. 大杂居
C. 族际通婚
D. 小杂居
题目解答
答案
C. 族际通婚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秦朝社会管理措施的理解,特别是族际关系相关的法律制度。
解题核心:通过法律条文内容推断其规范的社会现象。题目中提到的“父母族属不同,子女身份不同”的规定,直接指向不同族群之间的婚姻关系。
关键点:明确“部族人”与“秦人”的区别,以及法律对子女身份的严格划分,说明当时跨族群通婚现象较为普遍,需通过立法规范。
法律条文解读:
- 若父母均为部族人,子女称“真”(即纯正身份)。
- 若父亲为部族人,母亲为秦人,子女称“夏子”(身份从母系,体现秦人对母系的特殊规定)。
现象推断:
- 跨族群婚姻存在:法律需根据父母族属不同区分子女身份,说明不同族群间的通婚已较普遍。
- 身份管理需求:通过法律明确子女归属,反映秦朝对族际通婚的严格管控,以维护社会秩序。
选项分析:
- A. 经济互惠:与婚姻无关,排除。
- B/D. 大/小杂居:描述居住方式,而非婚姻关系,排除。
- C. 族际通婚:直接对应法律条文对跨族群婚姻的规范,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