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76/100)学生陈某,本学期开学至今累计旷课达12课时且伪造请假条,其行为已违反校纪。根据《三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1款和第二十八条第4款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陈某____处分。A. 警告B. 严重警告C. 记过D. 留校察看
(76/100)学生陈某,本学期开学至今累计旷课达12课时且伪造请假条,其行为已违反校纪。根据《三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1款和第二十八条第4款的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陈某____处分。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题目解答
答案
A. 警告
解析
本题考查对校规条款的理解和应用能力,需结合学生具体违纪行为与相关条款对应。核心思路是:
- 识别违纪行为:旷课达12课时、伪造请假条;
- 对应条款分析:分别判断两行为对应的处分等级;
- 综合裁量:根据校规对多个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规则确定最终处分。
关键点在于准确理解《三江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中关于旷课和伪造请假条的处分标准,以及多违纪行为并存时的处理原则。
步骤1:分析旷课行为
根据校规第二十二条第1款,旷课课时数与处分等级的对应关系通常是:
- 10-19课时:警告或严重警告;
- 陈某旷课12课时,符合该区间,初步判断为警告。
步骤2:分析伪造请假条行为
根据校规第二十八条第4款,伪造请假条属于欺骗行为,通常对应:
- 警告或严重警告(具体视情节严重性)。
步骤3:合并处理
若两行为分别对应相同或相近处分等级(如均为警告),则最终处分取较重者或合并后仍为警告。题目中答案为A,说明两行为合并后未升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