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不满意,用人单位可不提前通知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A 对B 错
若对员工的工作表现不满意,用人单位可不提前通知员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1]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B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解题核心:明确“工作表现不满意”是否属于用人单位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若以员工工作表现不达标为由解除合同,需先经过培训或调岗等程序,而非直接解除。
关键点:
- 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需满足法定前置程序(培训/调岗)。
- 未履行程序直接解除属于违法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项规定: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
题目分析:
- 题干中“工作表现不满意”可能指向“不能胜任工作”,但用人单位未履行培训或调岗的法定程序,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
- 因此,题目中的说法错误,正确答案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