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新高考改革考生拥有选考自主权。2个科目可由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A. 对B. 错
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新高考改革考生拥有选考自主权。2个科目可由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A. 对
解析
本题考查对201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相关内容的了解,核心在于判断新高考改革中考生是否拥有选择2个科目自主选考的权利。
关键点在于明确政策中关于“选考科目自主权”的具体规定,需结合文件中“考生可根据个人兴趣、学科特长和高校要求,自主选择选考科目”的表述进行判断。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2014年国务院发布的《实施意见》提出:
- 改革考试科目:考生在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之外,可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2个科目计入高考总成绩。
- 自主选择权:考生需根据自身兴趣、学科特长及目标院校的选科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组合。
选项分析
题目中“2个科目可由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选择”直接对应政策中的“自主选择2个科目”,因此选项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