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A. 百分之二十B. 百分之三十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A. 百分之二十
B. 百分之三十
题目解答
答案
A. 百分之二十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定金合同中定金数额的法定上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解题的关键在于准确记忆法律条文中的具体比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选项分析
- 选项A(百分之二十):符合法律规定的上限,正确。
- 选项B(百分之三十):超过法定最高比例,错误。
易错点提示
注意题目中“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的表述,需严格对应法律条文中的具体数值,避免混淆其他类似比例(如违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