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A. 正确B. 错误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A. 正确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对机动车注册登记限制条件的了解,特别是涉及被特定机关查封、扣押车辆的处理规定。
解题核心:明确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属于被限制交易的状态,此时车辆无法完成合法过户或登记手续。
关键点:需理解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车辆,其所有权转移受限,因此不符合注册登记的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 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 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逻辑分析:
- 查封、扣押的性质:上述机关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措施,属于限制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强制措施,表明车辆存在未决的法律纠纷或行政处理。
- 注册登记的要求:注册登记需确保车辆来源合法、所有权清晰。若车辆被查封、扣押,说明其状态不满足“合法、清晰”的要求。
- 结论:因此,被查封、扣押的机动车无法完成注册登记,正确选项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