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何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A. 恢复重建工作结束B.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C. 应急处置期间D. 应急准备阶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何时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 )。
A. 恢复重建工作结束
B.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C. 应急处置期间
D. 应急准备阶段
题目解答
答案
B.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解析
本题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关于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时间节点。关键在于理解不同阶段政府工作的性质与报告义务的关系:
-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是政府完成突发事件应对任务的标志,此时需对处置过程进行总结和报告;
- 其他选项(如恢复重建、应急准备等)或属于后续工作或前置准备,与人大常委会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不直接相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3条规定: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查明突发事件的发生原因和性质,……并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报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调查报告应当报国务院。”
延伸理解:虽然条文未直接提及“人大常委会”,但根据我国政治体制,政府工作需接受人大监督,因此在完成应急处置后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是常规程序。
选项分析
-
A. 恢复重建工作结束
恢复重建属于后期工作,此时政府主要任务是灾后恢复,与专项工作报告的核心目的(总结应急处置过程)不符。 -
B. 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正确选项。应急处置是应对突发事件的核心阶段,结束后需对决策、执行、效果等进行全面报告,符合法律要求。 -
C. 应急处置期间
处置期间工作仍在进行,报告内容不完整,不符合“专项工作报告”的规范性要求。 -
D. 应急准备阶段
应急准备属于预防性工作,此时无需向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