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 )与(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 )与( )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题目解答
答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的规定,我国实行的是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兵役制度,同时与义务兵役相结合。这一制度设计旨在兼顾国防建设对专业、稳定兵员的需求,以及国家动员能力的广泛覆盖。
因此,题干中“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 )与( )相结合”的两个空,应分别填入“志愿兵役”和“义务兵役”。
虽然《兵役法》第二条提及“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但第三条明确强调“以志愿兵役为主体”,说明当前制度重心已向志愿兵役倾斜,但仍保留义务兵役作为补充机制。
综上,本题答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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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志愿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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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义务兵役
答案:
33.1:志愿兵役
33.2:义务兵役
解析
本题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兵役制度规定的知识掌握。解题思路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的具体内容来确定填空处的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的兵役制度是以志愿兵役为主体,同时结合义务兵役。这是因为国防建设既需要专业、稳定的兵员,志愿兵役能满足这一需求;又需要广泛的国家动员能力,义务兵役可以作为补充机制。虽然《兵役法》第二条有“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表述,但第三条强调“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突出了当前制度重心向志愿兵役的倾斜。所以,题干中两个空应分别填入“志愿兵役”和“义务兵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