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63.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 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B. 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D. 甲获得的 10 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63.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甲拟将该歌曲授权歌星丙演唱,乙坚决反对。甲不顾反对,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仍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并获报酬10 万元。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 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 甲获得的 10 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题目解答
答案
AC
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解析
考查要点: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合作作者行使著作权的规则,以及著作权许可使用中的权利处分问题。
解题核心思路:
-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根据《著作权法》,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所有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未经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独处分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
- 单独创作新作品的法律性质:甲重新填词并改名的行为,本质上是创作了新的作品,而非对原合作作品的修改或使用,因此不构成对原合作作品整体著作权的侵害。
- 著作权许可使用的效力:甲作为新作品《秋风起》的著作权人,有权单独与丙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该合同有效。
- 报酬分配规则:甲获得的报酬系基于新作品的授权,与原合作作品无关,乙无权要求分配。
破题关键点:
- 区分原合作作品与新作品:甲未使用原作《春风来》的词、曲,而是全新创作,因此不涉及对原作的侵权。
- 合作作者的权利限制:乙仅能主张对原合作作品权利的侵害,但甲的行为未涉及原作的整体使用。
选项A分析
《春风来》的著作权归属
根据《著作权法》第13条,两人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甲作曲、乙填词,共同创作了《春风来》,因此甲、乙对《春风来》的著作权共同享有。选项A正确。
选项B分析
甲是否侵害整体著作权
甲未使用《春风来》的词、曲,而是重新填词并改名为《秋风起》,属于创作新作品。未对原合作作品的整体著作权造成侵害,因此选项B错误。
选项C分析
甲、丙合同的效力
《秋风起》是甲独立创作的新作品,甲有权单独处分其著作权。甲与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有效。选项C正确。
选项D分析
报酬分配问题
甲获得的10万元系基于新作品《秋风起》的授权,与乙无关。乙无权要求分配该报酬,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