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38. 简述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区别。
38. 简述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的区别。
题目解答
答案
答:(1)两者的形成方式和过程不同;(2 分)(2)两者的法律根据不同;(2 分)(3)沿海国在这两个区域内的权利义务不同;(2 分)(4)两者的范围不同。(2 分)
解析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区是国际法中沿海国管辖的两类重要海域,但二者在形成方式、法律依据、权利义务和范围上存在显著差异。
- 形成方式:大陆架是自然形成的海底地形,而专属经济区是国际条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划定的海域。
- 法律依据:大陆架基于领土延伸的自然属性,专属经济区则以国际法明确规定的主权权利为基础。
- 权利义务:大陆架侧重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专属经济区包含更广泛的经济和管理权利(如渔业、科研)。
- 范围:大陆架宽度受自然条件限制,专属经济区统一为200海里。
1. 形成方式和过程不同
- 大陆架:由沿海国陆地领土向海洋自然延伸形成,属于海底地形的一部分。
- 专属经济区:通过国际条约(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人为划定,与海底地形无关。
2. 法律根据不同
- 大陆架:基于国际法中“领土延伸”的自然属性,沿海国对底土及资源拥有主权权利。
- 专属经济区: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6条,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享有勘探和开发资源的主权权利,但不涉及领土主权。
3. 权利义务不同
- 大陆架:沿海国对资源(如石油、天然气)享有专属开发权,需承担环境保护义务。
- 专属经济区:沿海国拥有资源开发、海洋科学研究和海洋环境保护的权利,同时需尊重他国的航行自由。
4. 范围不同
- 大陆架:通常不超过领海基线向海200海里,若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可扩展至实际延伸边界。
- 专属经济区:统一为领海基线向海200海里,与海底地形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