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7、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国务院另 有授权外,地方各级政府无权缔结条约。
7、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国务院另 有授权外,地方各级政府无权缔结条约。
题目解答
答案
第四条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国务院另有授权外,地方各级政府无权缔结条约。
第五条下列条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
(一)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
(四)其他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条约。
第五条下列条约,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
(一)友好合作条约、和平条约等政治性条约。
(四)其他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条约。
解析
本题考查条约缔结的权限规定,核心在于理解地方各级政府在缔结条约方面的法律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只有中央国家机关有权以国家名义缔结条约,地方各级政府无权自行缔结,除非宪法、法律或国务院另有授权。解题关键在于明确条约缔结的主体资格和国家主权原则。
核心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除宪法、法律和国务院另有授权外,地方各级政府无权缔结条约。
- 第五条进一步细化,规定涉及国家主权和重大利益的条约(如政治性条约、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条约等),必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缔结。
关键点解析:
- 地方无权自行缔约:地方各级政府的权限来源于中央授权,未经授权不得擅自缔结条约。
- 国家名义缔结:特定类型条约必须由中央政府代表国家签订,体现国家统一性和主权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