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A. 对B. 错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
A. 对
B. 错
题目解答
答案
A. 对
解析
本题考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用工形式规定的理解。核心知识点是区分基本用工形式与补充用工形式,需明确劳动合同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之间的法律关系。破题关键在于记忆《劳动合同法》第66条的具体表述,抓住“基本用工形式”与“补充形式”的对应关系。
法律依据与条文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因劳动者依法享受法定假期而需要他人顶替的工作岗位。
关键结论:
- 劳动合同用工被法律明确界定为基本用工形式,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特征。
- 劳务派遣用工仅作为补充形式存在,且适用范围严格限定在特定岗位类型和存续期限内。
- 用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务派遣用工比例限制(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不得以劳务派遣为主。
选项判断
题目表述完全符合上述法律条文,因此答案为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