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 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 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 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题目解答
答案
[答案]ABCD
解析
步骤 1:分析选项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表述不正确。
步骤 2:分析选项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2条,应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因此,选项B表述不正确。
步骤 3:分析选项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移送,而非管辖权的转移。因此,选项C表述不正确。
步骤 4:分析选项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协议管辖,而非选择管辖。因此,选项D表述不正确。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因此,选项A表述不正确。
步骤 2:分析选项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2条,应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法院管辖。因此,选项B表述不正确。
步骤 3:分析选项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移送,而非管辖权的转移。因此,选项C表述不正确。
步骤 4:分析选项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协议管辖,而非选择管辖。因此,选项D表述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