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题目解答
答案
ABCD
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A.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均应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 因共同海损或者其他海损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
C. 甲区法院受理某技术转让合同纠纷案后,发现自己没有级别管辖权,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审理,这属于管辖权的转移
D. 当事人可以书面约定纠纷的管辖法院,这属于选择管辖
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中的管辖制度,涉及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协议管辖与选择管辖的区别。解题关键在于:
- 明确各类管辖的适用条件,如失踪人诉讼的特殊规定;
- 区分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差异;
- 辨析协议管辖与选择管辖的概念区别。
选项A
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离婚案件除外,离婚案件仍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选项中“均”表述绝对,忽略了例外情形。
选项B
错误。《民事诉讼法》第33条第3项规定,共同海损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由海事法院管辖,普通法院无管辖权。选项中“被告住所地法院享有管辖权”错误。
选项C
错误。甲区法院因级别管辖错误将案件移送至甲市中院,属于移送管辖(无管辖权→有管辖权)。而管辖权转移是基于法院指定或上级法院决定,二者性质不同。选项混淆了概念。
选项D
错误。协议管辖是当事人书面约定管辖法院,而选择管辖是原告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中主动选择。二者主体、方式均不同,选项表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