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判断题] 甲承担资产评估职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甲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A. 正确B. 错误
[判断题] 甲承担资产评估职责,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甲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A. 正确
B. 错误
题目解答
答案
B. 错误
解析
本题考查刑法中罪名的牵连犯处理,关键在于判断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是否需数罪并罚。
步骤1:明确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229条第2款:“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犯前款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条款明确:中介人员收受财物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属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加重情节,而非独立的数罪。
步骤2:分析行为性质
甲的行为包括两个环节:
-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收受财物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加重事由,两者存在牵连关系,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加重情节论处。
步骤3:结论
题目认为“应实行数罪并罚”不符合法律规定,故判断为错误。